面對繁雜的離婚程序,許多人都感到頭痛不已,與普通婚姻比較起來,簡易離婚比較簡潔、經濟。但是,並非所有的當事人都可以選擇簡易離婚程序來接觸婚姻關系。
因爲簡易離婚程序不僅存在嚴格的適用條件,同時該程序也存在諸多的限制之處,如簡易離婚程序對當事人婚姻存續期間、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産和婚姻財産都具有嚴格的限制,同時,選擇簡易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當事人必須放棄獲取配偶贍養費以及其它法庭指令的權利。
1、 婚姻持續時間不超過5年;
2、 夫妻雙方沒有在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生育的或共同收養的未成年子女且妻子現在沒有懷孕;
3、 夫妻雙方都不存在任何的土地或建築物等不動産;
4、 夫妻雙方擁有的夫妻共有財産的價值不超過3.3萬美金(不包括汽車、卡車等的價值在內);
5、 夫妻雙方各自擁有的個人財産的價值都不超過3.3萬美金(不包括汽車、卡車等的價值在內);
夫妻雙方的夫妻共有債務的價值不超過5000美金(不包括汽車、卡車等所負債務在內);
6、 夫妻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産和債務的分配不存在任何異議;
7、 夫妻雙方都永久放棄獲取配偶贍養費的權利等。
1、 審查客戶提交的婚姻狀況信息及各項要求;
2、 提供專業法律意見;
3、 幫助客戶准備相關表格及文件;
4、 代表客戶送件至離婚程序完成;
5、 回答客戶疑問;
6、 提供適當指導;
7、 保守客戶秘密。
1、 填寫離婚問卷表;
2、 配合律師完成相關文件及法院送件程序;
3、 繳納律師服務費用;
4、 遵守與律師合作的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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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服務費 |
$600 |
聲明:此服務費為基本參考價,實際收費會因個案難度而有所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