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Outstanding Professor and Researchers),是指在某一學術研究領域中取得傑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員。其成就也必須爲國際所公認並獲得過重大學術獎,進入美國的目的也是在某一研究機構或大學繼續從事其原有的研究工作。
傑出教授和研究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證明是該領域內國際著名的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至少滿足以下六點中的兩點:
(1). 在本專業領域內曾經獲得國際或國內大獎;
(2). 申請人是本專業領域著名組織或機構成員的證明;
(3). 專業報刊、重要商業刊物或媒體對申請人在本專業領域所取得的成就作過報導;
(4). 在本專業領域的科研、學術或藝術上做出過重大貢獻;
(5). 在專業報刊雜志或其它媒體上發表過專業學術論文;
(6). 在本專業領域或相關專業領域擔任過評委或審稿人。
2. 受益人必須具有至少3年以上的相關研究或教學經驗。所謂的3年以上執教及研究經驗,可以同時包含念博士等進階學位時的經驗
3. 來美國後將:
(1). 在大學從事教學工作;
(2). 在大學或專業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
(3). 在擁有三位全職專業研究人員以上的私人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
有著國際認可的卓越貢獻的優秀教授或研究者,在學術領域至少有三年執教或研究經驗,來美從事終身教職或同等的研究工作的外籍人士。
INA§203(b)(1);8USC§1153(b)(1);INA§203(b)(1)(A);
8USC§1153 (b)(1)(A);8CFR§204.5(h)(5);8CFR§204.5(h)(4)
1. 基本服務內容 |
律師服務費 |
聲明:此服務費為基本參考價,實際收費會因個案難度而有所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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